2019年2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全面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美国ITC的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晶体硅光伏电池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2017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联合立案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8541.40.6020、8541.40.6030、8501.31.8000。2018年3月9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8.2%~19.41%的反补贴税率。2018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涉案产品的倾销以249.96%的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