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大网撒向跨国互联网巨头

时间:2019.03.08信息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新西兰总理阿德恩日前表示,该国计划修改法律,对跨国互联网企业的收入征税,以便将这些“全球科技巨头纳入税收大网”。此举也被视为多国联手向跨国互联网企业“开刀”,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全球性努力的一部分。阿德恩表示,其内阁已同意发布一份文件,以讨论如何更新国家的税收框架,确保跨国互联网公司支付公平的税务份额。报道称,新西兰跨境数字服务的价值估计在18.6亿美元左右。新西兰财长罗伯逊表示,如向这些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每年税收所得应该在2000万~5500万美元。预备向跨国互联网企业“开刀”的不仅是新西兰。目前,包括英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奥地利和印度在内的许多国家已经颁布或宣布了数字服务税计划,欧盟和澳大利亚也在就这一税收制度进行磋商。上周,美国加州州长纽森还提出“数字分红”概念,以便让加州消费者可以分享当地科技公司创造的巨额利润。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表示,随着网络虚拟经济突破传统国家的现实边界,电子商务、社交媒体、网络广告等诸多互联网服务已无需设置本地化机构就可以将业务拓展到世界各地,并跳过当地税收等相关治理机制。尤其当全球网络服务越来越集中到极少数超级平台上时,这种利益分配失衡的现象就日益突出。“如今各国开始集体‘发难’,正是因为这个问题已到了不能不解决的关头”。对于解决方法,方兴东认为,简单对互联网企业套用传统模式是行不通的。“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法是设立新的税收,按照当地消费者的经济活动情况向企业合理征税。但这需要得到掌握用户数据和交易情况的网络平台的配合,以及各国政府间的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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