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发布文号】2015年第75号【发布日期】2015-12-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xls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