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外贸信息>外贸动态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出口企业影响依然较大

时间:2020.10.10信息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的结果显示,2019年度,我国19.68%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贸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比下降11.30%;因退货、销毁、产品降级或者丧失订单等原因所发生的直接损失额为692.08亿元,同比减少68.22%;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而新增加的成本为161.14亿元,同比减少62.21%。技术性贸易措施依然是影响我国企业出口的重要因素。从地域分布看,广东、山东、北京三省市直接损失额较高,分别占全国直接损失总额的17.07%、13.88%和9.77%,三地累加额占到全国直接损失总额的40%以上;安徽、山东、广东三省市新增成本较高,分别占全国新增成本总额的16.5%、15.29%和11.46%,三地累加额占到全国新增成本总额的40%以上。从产品类别看,化矿金属、木材纸张非金属和橡塑皮革行业直接损失较大,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21.73%、19.26%和18.98%;纺织鞋帽、化矿金属和橡塑皮革行业新增成本较大,分别占新增成本总额的25.08%、24.42%和12.81%。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集中在认证、技术标准、标签和标志、包装和材料、环保要求五方面,出口时遭遇过上述五类措施的企业占全部受影响企业数量的56.42%;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食品微生物指标要求、种养殖基地及加工厂和仓库注册要求、食品标签要求五方面,受上述因素影响的出口企业占比高达60.92%。2019年度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占比、直接损失额、新增成本较上年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出口企业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认知度明显提高,参与和主动应对意识日益增强。

   
回到顶部 | 联系我们
河北省外贸培训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石家庄市新合作广场 b1 1201   邮箱:87812389@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67662519/4008320700
备案编号:冀ICP备11006606号-18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