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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双循环需用好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时间:2021.11.11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在第四届进博会开幕式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了一系列新的对外开放举措,其中包括中国将增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等,这引起了各方的热议和关注。2020年11月,商务部提出新建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明确了其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除上述两种功能以外,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还应起到示范作用。对内而言,能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和辐射效应,带动周边地区贸易促进、制度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对外而言,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是与自由贸易港建设、自贸试验区同等重要的平台机制,共同构成新发展格局下中国深化对外开放的载体,是中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平台。

早在2011年和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分两批认定了4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分别是上海外高桥、天津东疆、苏州工业园区和宁波保税区,选择依据主要是这几个区域进口业务比较多、比较集聚,且分布在沿海。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内陆地区产业结构、贸易发展地位有了明显改善,既有培育新兴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成熟的条件,也有构建中国全区位开放体系的必要性。2020年11月新增的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覆盖到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囊括海、陆、空港体系,这对促进地区平衡发展、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起到重要作用。

经过一年的努力,新增的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至少有两方面积极变化:一是各地政府积极出台发展政策,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提供宽松的政策支持,通过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推动培育进口贸易发展新生态、发挥贸易转型升级的外溢效应、优化区域功能布局与深化制度创新、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进口贸易环境等进程。二是各地在其发展战略布局规划中,明确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功能定位,主动实施一系列贸易便利化措施,积极推进贸易制度创新,逐步带动相关产业外贸发展提质增效。

未来哪些城市具备加入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条件?观察现有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城市的特点,发现这些城市所在的省份都设立了自贸试验区,而且拥有本省的自贸片区。未来被纳入到其中的城市,需要有自贸试验区的发展经验,或有一定的开放度,或者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有利之处在于,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制度型开放,鼓励这些地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大胆一些,同时诸多地区有着自贸试验区的发展经验,因此在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等方面有相应的政策对接,人员业务素质和流程熟悉度均能得到有效保障。但当前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面临的压力除了疫情和保护主义之外,还有自身内部压力:一是结构调整和功能优化是一项综合工程,各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不是为了扩大进口而进口,而是从产业链转型升级的需求出发去扩大进口,各地经济水平、产业结构、产业分工存在差异,需要更大程度、更长时间地挖掘增长潜力和调整产业结构,而且扩大进口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二是需要更多基础设施支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辐射效应不仅局限于本市、本省,而是要在周边地区形成辐射效应,作为带动周边地区贸易发展的关键节点。对于内地不沿海、不沿江地区要更多地参与国际贸易活动,就需要更为便利的空港设施、铁路设施、公路设施支持。

因此,推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建设需要克服内外两重阻力,利用进口优势推动产业升级,用好进博效应,促进消费升级,培育新型进口商品消费模式。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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